星期六, 11月 06, 2010

我偶像山崎努


第一宗

被告:藤村醫生(男人之苦 續)

控罪:涉嫌利用醫生職權追求留院病人寅次郎的紅顏知己坪内夏子

辯方陳詞: “法官大人,醫生利用職權媾女乃常有之事,加上留院病人寅次郎痴痴呆呆樣樣衰衰,我當時人搶走佢暗戀對象乃弱肉強食,天經地義呀~”

判決:本人對醫生追求病人家屬的行為雖沒有好感,但畢竟案情並非牽涉法律,現判被告無罪,但建議有關方面可循被告有否違反專業守則作深入調查。



第二宗

被告:武内店長(道頓堀川)

控罪:被告涉嫌威迫利誘妻子與別人發生性交易換取金錢,違反促使其他人成為性工作者及依靠性工作者的收入為生法例。

辯方陳詞:“法官大人,試問有邊個鍾意做龜公,仲要推埋自己個老婆落火坑呢? 奈何我當時人響卓球比賽欠下巨債,先一時做錯決定,加上佢已經受喪妻之痛,懇請大人輕判”

判決:被告沉迷賭博,強迫妻子賣肉,罪大惡極,依例判監三年。


第三宗

被告:時任捨吉(再見箱舟)

控罪:被告涉嫌謀殺同族兄弟時任大作

辯方陳詞:“法官大人,敢問一句男人最痛係咩野? 就係比人嘲笑性無能! 我當時人因不忿被嘲弄,一怒之下殺人,事前並冇計劃,懇請大人判我當時人謀殺罪名不成立”

判決:被告殺人證據確鑿,但考慮到被告殺人乃一時之氣,並非有意致人於死地,現判其謀殺罪名不成立,誤殺罪名成立,判監七年。


第四宗

被告:多治見要蔵 (八墓村)

控罪:被告涉嫌謀殺同鄉村民男女老幼共三十二人

辯方陳詞:“法官大人…..我冇野講”

判決:被告謀殺罪成,參考過被告精神報告後,現判他三十二次終身監禁,分~期~執~行~ 退堂……
~發神經到此為止。

演員接戲,時間地點片酬拍擋以外,角色輕重和發揮空間都是考慮重點;另一個較容易被人忽略的是角色的討好程度。當然,壞事做盡的角色亦可以很討好,但肯定不是以上四角。

重覆地不討好,是否山崎努長年欠缺那點點觀眾緣的原因?


這裡恕不提供答案。山崎努以往的影視作品,我沒看過的畢竟佔絕大多數,要分析他的事業走勢自問亦無能為力(所以我選擇以低低地的方法總結他的四套作品,避重就輕~);只是純粹覺得,他頭廿年(相對)平淡的事業發展,與他洋溢的才華是有點不匹配。

對很多o靚星來說,一條長長的事業線有助她們在短短的娛樂圈生涯無往而不利,即使靠的是托夾擠谷裝畫;相反,對一位默默耕耘數十年的老牌演員來說,事業線就是他們臉上無數短短的皺紋,而這些短紋會繼續在他們長長的演藝道路上累積。山崎努的皺紋,除了為他贏取尊重,確確實實讓他增添存在感,配合雄渾低沉的聲線與硬朗剛強的外表,一代演戲大師就卓然成家。

山崎努下一套戲是《宇宙戰艦大和號》,在觀賞宇宙戰艦與木村拓哉的餘暇,我們也不妨細數努的事業線吧!

P.S.有關以上四片的簡單觀影資料可參考:http://ardream2.xanga.com/


(另外,借來了日本網友的Q版山崎努畫像,恕不通知~^^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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